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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于刑事案件哪个阶段?

发布:2022-08-04 11:17浏览:案例来源:网络常见刑事知识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认罪认罚从宽作为一项重要原则予以规定,意味着认罪认罚从宽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活动之中,适用于所有诉讼阶段,但每个诉讼阶段的任务和具体要求不同
 
      1.侦查阶段主要任务为鼓励、保障犯罪嫌疑人自愿、尽早认罪,并落实认罪从宽。具体要求:一是侦查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告知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二是落实认罪从宽。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侦查机关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认罪的时间、认罪对于侦破案件的价值等有关情况。对于轻罪案件中自愿认罪的犯罪嫌疑人,应加大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适用力度。
 
      2.审查起诉阶段主要任务为控辩双方进行量刑协商,并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参加量刑协商的诉讼主体包括检察官、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检察官作为控方代表,有权提出程序适用以及量刑建议;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应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法律帮助以保障犯罪嫌疑人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和后果,权衡利弊后自愿作出选择。犯罪嫌疑人同意控方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应当体现从宽,办理案件的程序应当体现从简从快。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可以作酌定不起诉处理。
 
      3.审判阶段增设“自愿性”审查程序,通过公开庭审由法官对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进行审查,并在对案件进行全面审理的基础上,作出是否采纳量刑建议的裁决。可以说,审判阶段最主要的任务有三个方面:是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二是实体上落实认罪认罚从宽;三是程序上实现繁简分流,简案快审。